奥运送祝福 太湖人为中国加油!欢迎加入花亭湖社区QQ二群:58764345邀请身边的老乡朋友来花亭湖社区! 花亭湖QQ一群:50112596(已满)
高薪招聘赶快来投简历老乡创业交流互助帮忙国内大型知名企业招聘 
发新话题
打印

太湖县关于调整县工业园区用地政策的规定

复制本帖 加入IE收藏 | [QQ书签 ] [ 新浪VIVI ] [ 百度搜藏 ] [ POCO网摘 ] [ 天极网摘 ] [ 和讯网摘]

太湖县关于调整县工业园区用地政策的规定

关于调整县工业园区用地政策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县工业园区建设,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县工业园区用地政策作进一步调整。

   一、投资强度: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入园企业投资项目行业类别确定投资强度,要求入园企业的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30万元,即入园企业投资金额每亩用地不得低于30万元。
  二、《太湖县工业园区扶持优惠办法》(太发[2002]13号)第四条第二款进行调整:

  1、固定资产投资在200—1000万元以内的项目,每亩2.5万元;

  2、固定资产投资在1001—2000万元以内的项目,每亩2万元;

  3、固定资产投资在2001—3000万元以内的项目,每亩1.5万元;

  4、固定资产投资在3001—4000万元以内的项目,零地价供地40亩;40亩以外每亩2万元;

  5、固定资产投资在4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零地价供地80亩, 80亩以外每亩2万元。     

  三、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  共大湖县委

 太湖县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四月一日

特此推荐!

希望更多太湖在外的企业家回乡投资,也希望更多在外的太湖人吸引外地企业家去太湖那片沃土投资,特此推荐!
引用:
原帖由 孤鹜 于 2006-11-7 10:50 AM 发表
希望更多太湖在外的企业家回乡投资,也希望更多在外的太湖人吸引外地企业家去太湖那片沃土投资,特此推荐!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