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统计局关于太湖的一份调查报告
突破传统扶贫模式 构建农村"穷人银行"
――对安徽省太湖县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孟加拉是一个比较贫穷的国家,却以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而闻名于世。1976年,全球第一家小额信贷组织孟加拉乡村银行成立。30年间,这家银行向孟加拉661万最贫困的农户提供了57.2亿美元的无抵押小额贷款。而该银行创始人―"穷人的银行家"孟加拉国经济学教授尤努斯,因为其小额信贷模式对广大孟加拉穷人的帮助而在2006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尤努斯30年的实践与努力由此而得到全世界的认同。尤努斯成功的经验告诉人们,"穷人"是最需要、最希望得到金融的扶持,一旦有了金融扶持,他们是能摆脱贫困的,而且这种"扶贫"相比政府其它救助方式,更经济、更有效、更易于推广。
如何构建中国的"穷人银行",近年各地以多种形式对农村这种新的金融模式进行了探索。一项旨在创新扶持资金在村级生产发展、帮助农民增收的运行模式――建立村民生产发展互助基金,自去年年初以来,在安徽太湖县开展试点。此项基金主要是面向中低收入农民,由省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与农民本着自愿的原则交纳一定数额的互助基金,共同形成"村民生产发展互助基金"。经过一年多的试点,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一做法,不仅提高了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能力,增强了农民的成本意识、效益意识、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也使扶持资金实行商业化运作,充分体现国家扶贫资金进村入户政策,而且为推动未来农村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崭新思路。从某种意义来讲,是对中国传统扶贫模式的一场革命。最近,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对此进行了专项调查,现将情况整理如下,供有关方面参考。
一、背景条件
太湖县位于安徽省西南部,地处大别山南麓,总面积2031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174个行政村、56万人口,是一个集山库区、圩畈区和革命老区于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十五"期末,全县绝对贫困人口(3.2万)和低收入人口(8.9万)有12.1万。为适应新形势下扶贫开发工作的特点和要求,2006年,太湖县在省财政厅的直接扶持指导下,开展了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其试点有三个有利条件:
一是中央对"三农"问题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和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生产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基础,在农村资金外流、金融不畅的现实条件下,如何破除生产发展中的资金瓶颈,成为建设新农村的焦点问题。
二是200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的精神,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和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广寿视察太湖时,又提出了"希望太湖县能在财政扶贫机制创新上做些探索"的要求,省财政厅把太湖县列为全省第一批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县,使太湖县建立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的构想成为现实。
三是有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基础。2006年初,太湖县选定了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北中镇马嘶村和晋熙镇九龙村进行了调研,群众普遍反映,虽有好的生产发展项目,但却缺少资金支持而无法实施;虽有农村信用社贷款,但却存在程序复杂,手续繁琐,来往不便和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加之通常的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项目建设,很难落实到农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项目上,建立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让农民自我决策、自我发展,符合广大农民的愿望和要求。
在上述的背景和条件下,太湖县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二、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规范和加强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太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及时成立了太湖县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与此同时,乡镇及试点组所在村都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选定了精干、实干、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公平竞争,招标选点。引入竞争机制,严把试点对象的选取关,是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环节。为此,太湖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一改过去扶贫资金分配制的做法,实行招标制选点。全县15个乡镇各推荐3个民风纯、治安好、群众积极性高的村民组参加投标,分管副县长潘琦亲自主持评标,并邀请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经过严格的评审和答辩, 38个村民组中标。此外,太湖县还从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下派干部驻村扶贫工作开展较好的村中,通过对各项工作综合评分的办法,优选出8个村民组作为试点,从而使全县试点村民组达到46个,覆盖农户2283户(其中入股农户2118户)。
三是上下联动,积极筹资。试点组的互助资金采取"两点法"筹资,县政府在省财政厅的专项扶持下,按每户1000元的标准安排试点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同时本着自愿原则,村民每户按50-400元不等交纳配套资金 (不计息),共同形成所有权为组内村民共有的互助资金。
四是民主管理,规范运作。资金实行"民有、民管、民借、民还,持续使用,滚动发展"的模式。由村民组召开村民大会,民主推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善于管理、有一定奉献精神的5位同志组成资金共管小组,设立组长、会计、出纳、监督员等岗位,负责扶贫资金审批、公示、发放、回收和管理工作,共管小组人员实行定期换届。为规范资金的运作程序,县政府出台了《太湖县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主要内容是:
联户担保。采取一户借款需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若干农户联合担保的方式发放借款,如确需实物抵押,由资金共管小组集体讨论自主决定。风险依靠多户联保和乡规民约来约束,手续简便,运行成本低。
借款额度。每户一次借款原则上为1000-5000元,此举可有效降低风险,并将资金有针对性地面向贫困及中低收入农户,而不是面向已经比较富裕的"大户" (超过万元的借款应找金融部门解决)。同时这种小额度,比较符合当前农村的实际需要,与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中低收入农户的生产发展水平是相称的。
借款期限。一般为3-6个月,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一年。这样可以加快资金周转,使贷款惠及更多的农户,同时增强农户的还款意识。太湖县还规定原则上不对同一农户连续借款,在全组范围内借款周转三次,原则上要覆盖到每个农户,以保证公正公平。
借款户数。同期在借款户数不得超过交纳资金总户数的49%,控制借款户数,让多数人监督少数人,以发挥未借款户的监督作用,增强关注度,增加借款户的压力,防止出现平分资金的倾向,保持资金有效动态运转。
资金管理费率。按照等于或略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由取得借款资格的村民集体讨论决定。当前农村农户生产发展成本一般较低,适当收取管理费有利于增强借款农户的风险意识、成本意识和市场意识。
管理费分配。产生的管理费收入,60%转作本金,扩大资金规模,40%用于村组的公益事业和照顾特困户。
借款程序。按照"户主申请→担保人签名→资金共管小组审批→公示→签订合同→发放贷款"的程序办理。
财务公开。资金财务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日清月结,定期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奖惩办法。资金每运行一年,县财政将对其周转率、回收率、保值增值等指标进行考核。对实现增值的给予奖励,对管理不善,资金未发挥效益的,予以通报,限期整改,不再增加扶持资金。为此,县财政专门制定了绩效考评办法。
实施步骤。逐级成立组织→广泛宣传发动→推选"资金共管小组"→招标评标选点→签订三方协议→逐级培训指导→资金拨付到组→考核验收。
五是加强督导,双向共管。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使资金最大限度发挥引导和牵动性作用,太湖县积极发挥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作用,切实加强指导和督查,形成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一是县财政局明确了机关15个股(室)联系到15个乡镇,各乡镇政府、财政所(分局)明确了专人负责监督和指导此项工作,对试点村民组的资金共管小组成员进行了全面业务培训。二是财政安排的专项扶持资金拨付到共管小组后,各乡镇及试点组所在的财政所(分局)和村两委及时派员跟踪问效,督促做好资金投放前的公示,了解各项制度建设,查看台账,核实资金投放情况。三是实行备案制。资金共管小组及时将资金管理制度、借款合同、资金投放及回收、管理费收取等情况报村委会备案。四是经常深入农户家中了解资金运行效益,联系相关部门、单位,对生产发展项目予以技术支持,从而形成了双向管理、上下联动的扶贫资金运行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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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aihuren 于 2007-9-1 15: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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