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
太湖县实行专人监测,专人审核,并与工商、宣传等部门建立联合监测机制,确保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规范性。
一是加强学习,明确职责。明确专人负责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审核,并认真组织其学习《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熟悉掌握保健食品广告基本要素和保健食品广告中禁止出现的情形和内容,确保监测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强化监测,建立备案制度。加大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要求保健食品广告在发布前必须先备案,严格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审核、备案,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三是加强协调,联合监测。加强与工商、电视台的协调沟通,要求电视台播放保健食品广告,必须要有省局批准或备案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方可刊播。定期到县电视台查看节目单,核查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规范性,对违法广告发布行为我局将移送工商部门严肃查处。
四是配备监测设施,扩大信息来源。配备广告监测工作所需的必要设备,以便及时查询国家局和省局网站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信息,监测播放和刊登的保健食品广告信息,扩大信息来源,收集违法广告证据,严格监测,确保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太湖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