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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长两男子竟干这样龌龊事:签“协议”换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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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长两男子竟干这样龌龊事:签“协议”换妻

7月12日,天长市公安局冶山派出所民警依法制止了一出荒唐的换妻闹剧。

30岁徐某家住天长市郑集镇张桥村,28岁的金某家住天长市冶山镇福胜村,两人一起在外打工,是比较好的朋友。2004年初,两人到贵州买来胡某和龙某两名妇女做老婆,双方都没有办理结婚证。不久,两对夫妻各自生了一个孩子。2007年初,徐某与金某的妻子龙某勾搭在一起,被金某发现了。自认为吃了亏的金某当即提出了要和徐某交换妻子。没想到,徐某居然同意了这个荒唐的要求。于是,双方就签订了一份“换妻协议”,徐某父子、金某父子以及从贵州买来的妻子龙某、胡某分别在“协议”上签了字,并按了手印。“换妻协议”签订后,徐某就把金某的妻子龙某带到北京打工。可是,徐某的妻子胡某却哭着不肯去金家过日子。7月12日上午,金某的父母拿着协议,理直气壮地到徐家索要新的儿媳妇,两家人为此闹得不可开交,最终惊动了公安局。


派出所民警调查后,指出这出荒唐的换妻闹剧不仅违背了人伦道德,也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民警们依法对双方当事人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一场荒唐离奇的换妻闹剧被制止。

农村这样的事情说不多也不多,说不少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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