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师傅”现在突然成了众矢之的,于是,漫骂之声不绝于耳,而为之代言的艺人也成了众人口水下的作料。
中国人自古喜欢这样,某个人被一人曾经说好,然后一传十,十传百,这个人就成了大家眼里的“好人”,某个人曾经犯过错误,然后被一个人知道了,于是所有人都认为这个人是个犯错的人。
大家好象都不愿意去想想当错误来临时,你自己又是怎么了?
明星就是在这种氛围中诞生的,因为一点小事,然后媒体的炒作,于是中国的民众在没有经过多少大脑思考后,就一呼百应地去追捧,去溢美,结果明星自己成了名,赚了钱,商家也赚了钞票,而大众自己在把钱送出去的时候,还会乐呵呵地对人夸耀某某某真是个明星。
在金钱日益成为社会的主角以后,明星和商家的联合变得也日益密切起来。两者共同的目标都是钱,所不同的是直接获取的手段而已,一个是先付款且数额明确,一个是后获得,但这种获得无疑会有更大的利润。
广告成全了明星,也成全了商家。这个为商家和明星提供了最完美结合的手段,它的诞生是必然的。当利益的需求和利润的获得成为某些人的目标时,这种目标必然会找到一个有效的形式。就像战争的来临一样,两个利益团体的出现和寻求,必然是战争的诞生。
但是,这种利益和利润的实现即使找到了一个完美的表现形式,却仍然需要有一个前提存在,那就是市场对象的麻木。广告的成功,是因为市场对象接受并乐于付出,于是广告泛滥并横行。
中国的消费者好象都很单纯,一方面是对明星的单纯相信,一方面是对商品的单纯接受,于是虚假和欺诈都在这种单纯中被掩盖甚至美化。
最可悲的是当这种单纯变成一种极端,而主观者却不愿意承认时,那种愚蠢就更让人发笑。受骗了,却不知道是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却一味地埋怨这,埋怨那,长此以往,错误只会越来越多,受骗只会越来越频繁,因为原本迷糊的眼睛已经丧失了辨别力。
很多事情都是如此。就像在中国打假越打越多,道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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