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放权12县试点"省辖市"考核不合格收回特殊待遇
本报讯 安徽制度创新迈出重要一步!昨日下午,省发改委主任沈卫国透露,我省在经济社会管理权上将放权给12个县,让其享受省辖市待遇,以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即将获得省辖市待遇的首批12个试点县(市)为:宁国市、桐城市、无为县、霍山县、歙县、来安县、涡阳县、怀远县、界首市、砀山县、广德县和岳西县。据介绍,《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宁国等12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已于5月8日提交省长办公室审议通过,即将由省政府印发实施。该《实施意见》共有143条,分六类,其中下放审批权限,由试点县(市)自行审批或核准的事项43条,占30%;减少审批环节,由试点县(市)直接向省有关部门申报项目的事项66条,占46.2%。此外,资金安排和经费直接划拨的事项9条,占6.3%;计划管理和指标单列的事项7条,占4.9%;信息直接获得的事项12条,占8.4%;业务指导和进一步完善措施的事项6条,占8.4%。
省政府在放权给这12个试点县(市)的同时,也对他们今后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指标要求,如经济发展速度和效益要明显增加;财政收入5年内要翻一番等。两年考核一次,如考核不合格,将收回其享受省辖市待遇。
沈卫国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将赴试点县(市)跟踪了解《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并向省有关部门反馈意见,根据实施情况和需要提出进一步扩大管理权限的建议。 支持 换汤不换药 不评论! 为什么没有太湖? 不好说,但觉得应该是件好事情
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