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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莲花 发表于 2008-7-16 10:22

北京网店8月起须办营业执照

日前,北京市工商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正式的“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从8月1日起执行。

其中,“意见”对网店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要求营利性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始经营,北京淘宝的卖家也要执行。

网店规范·执照规定

营利性网店须办营业执照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否则将按无照经营查处。

但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可以不登记注册。

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既包括像卓越网等从事购物的网站,还包括在淘宝网、易趣网上开网店的个人卖家。

此外,针对原已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其经营范围超出原登记注册经营范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网店规范·经营者要求

“身份”须公开

条例还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要对外公示“身份信息”。

即为便于消费者查询识别,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在网站上公开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网店名称、IP地址、网店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应当对签订服务合同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许可批准文件进行核查,并留存加盖被服务者公章的复印件。

服务商一旦被发现未核实身份而为无照经营者提供服务,将受到处罚。

官方解读

北京淘宝卖家 属规范范围

上午,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现在尚未出台鉴定“营利性出售与非营利性转换物品”的实施细则。但是,属地范围属于北京市的网店卖家,必须遵循条例规定办理营业执照。

也就是说,在淘宝或者易趣等网站注册的北京网店经营者,就属于“意见”规范范围。

淘宝回应

配合法规 监督卖家

上午,淘宝网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还没收到相关部门该条例的通知函件。但他表示,淘宝会积极配合并支持相关法规。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如果8月1日开始执行,淘宝将会在官网首页对北京卖家进行公告,劝其按法规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证件,同时会依据IP地址或者注册身份证号地址为北京的老用户进行抽查。对于新申请的卖家,淘宝将会依据法规检查其相关证件。

编者按:

[color=blue]中国电子商务始于1997年,如今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已经有十余个年头,期间也掀起了过一阵又一阵的商业狂潮。和其他行业一样,电子商务虽是一个新行业,但是竞争也是异常的激烈。“大浪淘沙,优胜劣汰”,纵观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让我们看到了B2B、B2C、 C2C、B2M四类电子商务模式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如今的阿里巴巴和淘宝,已坐稳了国内电子商务的头把交椅。同时,我们不难发现为扶持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政府所做各种努力,这其中就包括税收政策上的支持。[/color]
[color=blue][/color]
[color=blue]为了规范管理,北京市工商局规定,自8月1日起,北京所有营利性网店卖家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将视为违法经营。这意味着从事网络经营的个人和企业以后都得交税了。且不论如今网店要缴费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但笔者认为政府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绝不会是冒然的决策。有人认为,这有可能是一个“信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这一规定或许也不远了。[/color]

admin 发表于 2008-7-22 15:35

北京工商:不强制推行网店新规

日前,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项新规定,要求自2008年8月1日起,北京地区所有的营利性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才能经营,否则将依法进行查处。此举一出,立即在网络及电子商务业界引起巨大反响,不仅多数网民明确表示反对,不少专家学者也纷纷对网店新规的内容表示质疑。

  网友质疑声此起彼伏

  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这条新规,全称为《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其中规定自8月1日起,北京地区的营利性网店,都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而搭建在淘宝、易趣等大型购物网站上的北京地区卖家,也在此规定范围之内。

  最早在网络上炮轰这一网店新规的,大部分都是在淘宝、易趣等网站上开店的卖家。这部分卖家很多都没有实体店铺,平时只需要一台电脑,就可以跟来自世界各地的买家做生意。网店新规出台后,这部分卖家将何去何从,成为摆在他们面前的一道难题。网友“百鸽一声叹息”说,好不容易为自己谋了一个职业,但网店新规的出台,意味着他将再一次下岗。

  除了担心卖家的就业问题,对网店新规内容的质疑声也此起彼伏。一位网友发帖称:“网上办照不能按区域划分,网上购物跟区域没有关系。所以如果办照,应该全球统一要求,不应该出现所谓的‘试点’。”而网友“龙游海角”则认为,北京市工商局并没有针对网上经营的出台细则,就草率推出“新规”,首先就没有明确的依据。

  网上还针对网店新规进行了投票调查,结果显示93.56%的投票者都对“新规”表示反对。

  但也并非所有的网民都反对网店新规。网友“心梦星飞”表示,在工商局进行注册认证,是卖家一种信誉的保障。而一些经营实体店铺的商家也对“新规”表示了支持,他们认为如果网店都不需要登记认证的话,对实体经营者很不公平,还容易滋生偷税漏税等恶习,甚至在网上从事非法交易。

  归属地划分交给市场判断

  对于外界的强烈反响,推出网店新规的北京市工商局则显得尤为低调。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表示,网店新规将不会强制推行,他们最初的目的还是为了规范电子交易市场,工商局更希望促进和呼吁网商办照登记。而对于网店的归属地划分,以及如何判断其是否属于“营利”性质等问题,王靖表示这些都将交给市场去判断。

  王靖还透露,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不需要办理执照。“当初制定这一条的初衷是为了保护互联网交易中非常活跃的这一部分,作为北京的工商管理机关,更多的是促进和呼吁北京网商按章办照。”

  对于网店新规可能牵涉到税收问题,王靖也给出了回应:“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是受到税法的保护和约束的。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网商也不例外,鉴于我国的电子商务监管现在仍处于起步阶段,税收问题暂时搁置,但不排除今后相关部门会推出关于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我认为税收问题无可避免,它是电子商务市场成熟的标志。”

  专家:“新规是画蛇添足”

  “这个规定纯属画蛇添足!”对于北京市工商局出台的网店新规,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政策研究所所长阚凯力明确表示反对。阚凯力告诉记者,这项规定在执行上首先就有很大难度。“网上开店与传统开店有很大区别,大部分交易是跨地区完成的,而这次出台的管理意见只是一项地方性法规,因此管辖的属地性和互联网无疆域的矛盾,这个规定没办法解决。”

  除了面临地域性难题,阚凯力就“营利”该如何界定这一点,也提出了质疑。“闲置物品,个人置换,这些过程中也存在利益变化。哪些属于‘营利’,哪些属于‘非营利’,规定里面缺乏明确标准。”

  阚凯力告诉记者,网店新规缺乏合理的推行依据,目的性不明确,因此纯属画蛇添足。“最终的目的应该是什么?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这一点在淘宝、易趣等网站所现有的系统中,就已经可以做到了,为什么还要强加一个起不到完善作用的规定上去呢?”

ghij881 发表于 2008-12-4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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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wxy236 发表于 2008-12-4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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